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第35个教师节,近日,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教人〔2019〕15号),表彰了一批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我校张维芬教授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此次评选中,共有来自全国教育系统的1433人被授予“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其中,山东省属高校共有4人获此殊荣。
张维芬,民革党员,博士,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专家、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荣获山东省优秀科技工作者并记二等功、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为山东省本科教指委药学类委员、山东省智能材料与再生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及山东省高等学校靶向药物递送研究与产业化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张维芬教授长期致力于教学科研一线,近年来,带领团队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科研项目12项,发表SCI论文100多篇,参加国际会议17次,获国家发明专利13项,以首位获得山东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山东省专利二等奖1项、中国专利优秀奖1项。她将科研成果融入到理论与实验教学,教学效果连年评价优秀,先后5次获得学校教学优秀奖及优秀教师,潜心教学,为人师表,深入挖掘专业课程的思政元素,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把实现民族复兴的理想融入课堂教学的各环节,倾注深广情怀,立德树人,使课程教学与思政教育同向同行。张维芬教授以精湛的学术造诣与良好的人格魅力感染着学生及身边的教师,成为学生心中最喜爱、最美的好老师。